'用于2019年小麦收成生产的种子和化肥信贷'
Author(s): Растителна защита
Date: 15.10.2018
3283
2018年10月1日至11月16日期间,农民可为2019年收获季的小麦生产申请种子和化肥信贷。此项决定由"农业"国家基金管理委员会作出。申请文件可在该机构各区域分局的"支持计划与措施实施"处提交,提交地址为自然人或法人的注册地址。
符合资格的自然人、法人、个体经营者以及注册为农民的合作社均可申请此项信贷。申请人须为预算常规缴纳者,在"农业"国家基金无逾期债务,与矿物肥料和种子贸易商无关联方关系,未进入破产程序或被宣告破产,且未处于清算程序。
符合要求的每位农民可获每公顷80保加利亚列弗用于购买矿物肥料,每公顷40保加利亚列弗用于购买种子。信贷最高额度为20万保加利亚列弗。贷款年利率为3%,须于2019年10月1日前偿还。国家基金发放资金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
信贷义务可通过不动产抵押、机械设备特别质押、公共仓库谷物仓单质押、货币资金质押或银行担保等方式进行担保。担保总额须达到信贷金额的135%。
消息来源:国家基金"农业" - 新闻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