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确认对三种危害蜜蜂的活性物质实施最终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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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11.05.2021      2247

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确认了对新烟碱类杀虫剂中三种对蜜蜂健康有害的关键活性物质的部分禁令。五天前,法院驳回了拜耳集团的上诉。自2018年以来,拜耳集团一直试图推翻终止使用新烟碱类杀虫剂中三种活性物质的授权决定。针对拜耳作物科学公司的吡虫啉、武田化学与拜耳作物科学公司的噻虫胺以及先正达公司的噻虫嗪的使用限制现已生效,且无进一步上诉可能。

在这场关于有害蜜蜂杀虫剂的争议中,化学公司拜耳在欧洲共同体法院败诉。法院驳回了这家化工巨头的反对意见,并确认了其2018年的裁决,即对三种对蜜蜂构成危险的活性物质——噻虫胺、吡虫啉和噻虫嗪——实施部分禁令。


保加利亚食品安全局(BFSA)2018年关于新烟碱类杀虫剂与蜜蜂问题的意见


尽管欧盟委员会已于2013年就限制了其销售(连同先正达生产的第三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噻虫嗪),拜耳公司仍为其生产和销售的两款主要新烟碱类杀虫剂——噻虫胺和吡虫啉——争取了更长的市场留存时间。这三种存在于多种杀虫剂中的活性物质,用于处理对蜜蜂特别有吸引力的园艺和谷类作物。然而,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调查结果,这些植物保护产品对蜜蜂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欧盟法院于2018年5月确认了这一点。拜耳继续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而先正达则毫无异议地接受了欧盟法律的规定。

"拜耳对法院未能认可本案的主要方面感到失望,"这家位于勒沃库森的制药和化学公司的发言人表示。该集团坚信,按照使用说明,这些活性物质可以安全使用。

德国的环境与自然保护组织对卢森堡的裁决表示欢迎,视其为一场巨大的胜利。"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蜜蜂和其他昆虫构成极端威胁,并部分导致了它们数量的急剧减少,"该组织声明称。"保护生物多样性与拜耳延长特定活性物质授权的请求绝对不相容,"环境与自然保护组织在其报告中进一步指出。绿色和平组织也对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