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月底,将接受蔬菜生产者申请耦合支持

Author(s): Растителна защита
Date: 28.12.2016      3713

2017年1月3日至31日期间,根据水果蔬菜以及蔬菜-温室生产耦合支持计划申请支持的农户,必须使用标准表格提交声明,并提供证明最低产量及所产农产品已销售的文件。援助金额按公顷确定,同时需考虑根据2015年2月17日第3号法令附件5规定的最低产量要求。

根据水果、蔬菜及蔬菜-温室生产耦合支持计划申报支持面积时,用于证明所产农产品已销售文件的电子清单核准模板,可在国家"农业"基金的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其填写说明可在此处查看。

填写完整的标准表格清单须于2017年1月31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提交,所列文件的副本应根据申请人(自然人)的常住地址以及申请人(法人或个体经营者)的注册地址,提交至国家"农业"基金的区域管理处。

在声明中,申报种植相应作物的面积不得超过根据2016年度活动计划中水果、蔬菜及蔬菜-温室生产支持计划所申报的支持面积。

根据水果蔬菜耦合支持计划申请的农户,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关于申请年度内所产农产品及其销售的核准格式声明和清单,则无资格获得支持。

来源:国家"农业"基金 – 支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