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管理葡萄园种植许可制度

Author(s): Растителна защита
Date: 08.06.2016      2747

2016年5月26日颁布的第9号法令,规定了葡萄园种植授权的条件和程序,该法令规范了适用于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葡萄种植授权制度,将于2016年6月15日生效。

该法令第三章例外,该章规定了新葡萄园种植授权的发放,并于今日起生效。新种植授权使得生产者在没有可转换的种植权且没有老葡萄园需要更新时,能够种植新的葡萄园。

新种植授权的申请应每年提交,申请面积代表上一年7月31日全国已种植葡萄园总面积的1%。申请需在保加利亚葡萄与葡萄酒执行局(EAVW)局长命令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在申请接收完成后,根据指定用于分配的种植面积是否足以满足所有获批的申请,将向所有获批面积或按比例向部分获批面积发放授权。新种植授权的发放工作应于8月1日前完成。

相关文件模板可在此处找到。

该法令全文可在此处找到。

来源:保加利亚葡萄与葡萄酒执行局(EA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