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已获得欧盟委员会正式批准,将根据2007-2013年农村发展计划第214项措施更新作物轮作补贴政策。
Author(s): Растителна защита
Date: 14.12.2015
2087
尽管关于轮作议题及其补贴额度存在争议,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司仍根据农业与食品部提交的提案,批准了2007-2013年农村发展计划项下"为土壤和水资源保护实施轮作"轴心的第15号通知,该轴心隶属于第214项措施"农业环境支付"。欧盟委员会在致农业部的信函中表示,接受对该计划第214项措施的修订请求。
除2009年4月6日第11号条例(关于2007-2013年农村发展计划第214项措施"农业环境支付"实施条件与程序)第47条所列要求外,对申请者的新要求包括:
1. 确保在农业经营地块中每5公顷采集土壤样品检测氮、磷、钾含量,若地块小于5公顷,则在轴心实施的第四年进行采样;
2. 确保在轴心实施的第三年,于农业经营地块中每5公顷采集土壤样品检测钠含量,若地块小于5公顷则每个地块均需采样。根据土壤样品分析结果,制定氮素平衡施肥(养分管理)计划;
3. 在轮作计划所述全部农业区域保持冬季植被覆盖;
新管理要求的引入同时需要制定新的额外成本与收益损失计算方法,这将导致该轴心下年度补偿支付水平的调整。制定的方法考虑到冬季覆盖区域可用于满足2014-2020年共同农业政策第一支柱下绿肥作物的生态重点区域要求,据此设定了差异化的支付标准:
• 通过第一支柱绿肥作物满足冬季覆盖要求的申请者,在"土壤和水资源保护轮作"轴心下的总补偿支付额——83.83欧元/公顷
• 未通过第一支柱绿肥作物满足冬季覆盖要求的申请者,在"土壤和水资源保护轮作"轴心下的总补偿支付额——90.88欧元/公顷
更新的管理要求与补偿支付水平将适用于2015-2016农业年度。
根据第1974/2006号条例,不接受该轴心调整条件的申请者可终止参与,无需退还迄今已收到的农业环境支付款项。
2007-2013年农村发展计划第214项措施下自愿退出轮作安排
通过对2007-2013年农村发展计划第214项措施"农业环境支付"实施条例的修订,农民现可退出已承担的农业环境承诺。自愿退出应在修订条例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出需提交申请,并附经核证"与原件相符"的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受益人为法人实体,则需附授权代表(管理)该法人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自愿退出申请表可在地区市政农业服务办公室领取。退出申请提交地址为舒门大区农业管理局大楼(斯拉扬斯基大街17号,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