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虫害综合管理一般原则

Author(s): БАБХ, Българска агенция п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 на храните
Date: 24.01.2014      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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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原则

根据指令2009/128/EC第14条和EC法规第1107/2009号第55条,农业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总原则的遵守 自2014年起成为强制性要求


农业和食品部

保加利亚食品安全局



综合

病虫害管理总原则


  1. 通过以下方式保护农业作物免受病虫害侵扰:

轮作

实施适当的农业技术措施

使用适宜的抗性/耐性植物品种以及标准/认证的种子和种植材料

施用均衡肥料、石灰、灌溉和排水措施

通过实施卫生措施(定期清洁机器、设备等)防止有害生物传播

保护和维护栽培区域内外有益生物


  1. 通过适当的方法和手段监测病虫害:

科学健全的预警、预测和早期诊断系统

利用专业咨询


  1. 根据以下情况应用植物保护措施:

监测结果

既定的经济损害阈值

特定区域、作物和气候条件


  1. 当可持续的生物、物理和其他非化学方法能提供令人满意的病虫害防治水平时,优先于化学方法。

  1. 施用对人类健康、有益生物和环境副作用最小的靶向性农药。

  1. 将农药和其他干预形式的使用限制在必要程度。

  1. 防止对所施用农药产生抗性:

轮换使用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

应用其他可用的策略来对抗 抗药性发展

  1. 根据以下数据验证已实施植物保护措施的结果:

使用的农药

病虫害监测


病虫害综合防治具体原则

由农民自愿应用


对于保加利亚,特定作物或部门的病虫害综合防治具体指南已在制定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手册》中明确。

这些手册包含了病虫害综合防治的总原则,并为每种作物定义了具体的病虫害综合防治原则。

已开发并印刷了47种农业作物的手册

(7个作物组)。它们发布在保加利亚机构的网站上

食品安全局的“良好实践和指南”部分

植物和植物产品综合生产代表了在农业作物保护中应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的具体原则

目标

减少植物保护产品使用对人类健康、动物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范围

优先应用对人类健康、动物健康和环境风险较低的生物、物理和非化学方法、手段和植物保护产品

用自然调控机制替代植物保护产品来防治农业作物中具有经济重要性的病虫害

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综合生产可由以下农民实施:

在区域食品安全局注册进行综合生产

已提供完成综合植物生产课程的人员

和植物产品,或具有农业科学领域高等教育学历的人员

使用在保加利亚食品安全局登记册中注册人员的咨询服务

已根据要求批准综合生产计划的人员

保加利亚食品安全局建立并维护以下公开登记册:

已注册并可提供病虫害综合防治咨询服务的人员

已注册并可从事植物和植物产品综合生产的人员


带有“综合生产”字样标志的标签

只能用于符合综合生产原则生产的产品


病虫害综合防治应用的相关预期结果

通过在使用植物保护产品时实现生态和经济

需求之间的平衡,减少农药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和影响

生产和销售安全优质的植物产品

将植物保护产品的使用限制在必要的最低限度

并应用替代的植物保护方法或途径

提高并保持农民对植物和植物产品综合生产的兴趣,并向有机农业过渡

防止病虫害对植物保护产品产生抗药性

降低农民的植物保护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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